乙肝保健網:為廣大乙肝患者公益分享健康注意事項
時間:2019-02-19 22:1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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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乙肝新聞
取消乙肝項目檢測,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檢測;聽力殘疾考生經申請批準后可免考外語聽力,其外語科目成績,按“筆試成績×外語科總分值/筆試部分總分值”計算……昨天,省教育考試院發出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,2019年高考體檢即將啟動,原則上于4月10日前結束。
根據通知要求,2019年高考體檢繼續取消乙肝項目檢測,即取消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,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、乙肝病毒表面抗體、乙肝病毒e抗原、乙肝病毒e抗體、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苷酸檢測等,俗稱“乙肝五項”和HBV-DNA檢測;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(ALT,簡稱轉氨酶)檢測作為體檢項目。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,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;如果轉氨酶在100單位以上,則進行乙肝項目檢測,如表面抗原陽性,體檢一個月后復檢,復檢結論仍不正常的考生,體檢結論為不合格。
殘疾考生參加高考,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,須填寫《殘疾人報考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》,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,經所在中學(報名點)初審,3月15日前交縣(市、區)招辦,經縣(市、區)招辦審核(復印件須審核人簽字)加蓋公章后報市招辦,由市招辦審核匯總后在3月31日前交省教育考試院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聽力殘疾考生,經申請批準后可免考外語聽力,其外語科目成績,按“筆試成績×外語科總分值/筆試部分總分值”計算。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,聽力考試部分作答無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