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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9-03-03 22:17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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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乙肝新聞
日前,南崗區法院審結了一起販賣假藥案,租住此地的呂林等四人因違法販賣進口藥物被法院判刑。
代購“印度藥”自己吃,意外獲得“商機”
呂林患有丙肝、乙肝、遺傳性紅細胞綜合征、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病,需吃達卡他韋等藥控制病情。2016年初,他通過病友聯系上一位賣印度藥的女士,以郵寄方式購入達卡他韋、替諾富韋、哈瓦尼等印度版藥品服用。之后,其他病友想買藥,呂林就會把代購人的電話告訴他們。
一開始是自己吃,后來就想賺點錢,加點錢賣給病友。”呂林沒想到,由于自己介紹的患者多,那位女士讓他在哈爾濱做起了“印度藥代理”,并承諾在賣藥后給其回扣,于是呂林在無經營藥品資質和許可的情況下,對外銷售其購入的藥品。
2016年7月末,呂林住院期間,妻子馮微勸過呂林,說這種藥國家不允許銷售。但呂林說這個藥挺好使的,很多人也在賣,想賣藥賺點兒看病錢。之后她就沒再勸呂林,還幫他一起給客戶送藥。
呂林所銷售的藥包括治療丙肝的達卡它韋、治療乙肝的恩替卡韋和替諾福韋,還有治療癌癥的特羅凱、多吉美等多種藥。藥瓶上的英文,他都不認識,只知道這些藥來自印度。
同年11月份,親屬李衡、白靜夫婦來哈市陪護呂林,后期呂林想讓他們也能賺點兒錢,他們便幫忙一起送藥,發名片進行“宣傳”。
同“病”之人并不少,躲著醫生、保安搞推銷
銷售期間,呂林負責聯系購進藥品,妻子馮微、親屬李衡和白靜負責分發名片,并給客戶送貨或者通過物流發貨。呂林讓妻子和李衡、白靜分別印刷名片,并在名片寫上藥名,標注是印度生產。考慮到這些印度藥不允許在中國流通,他囑咐三人在發名片和賣藥的時候躲避醫生和保安。
他們主要在周邊醫院的肝病科室門口發名片。保安看不到的時候進樓內發,或者在樓門口發。印度版索非布韋加上達卡他韋一組(各一盒)進價是2400元,呂林加價200元到300元左右出售給各病友。
碰到病友來買藥,馮微都會幫著介紹藥的性能、功效。對本市的客戶她就直接把藥送去,如果是外地的,她就通過快遞發給購買者。白靜賣過三次藥,李衡沒賣過藥,幫呂林送過幾次藥。
呂林的“知名度”逐漸提高,曾在他這買過藥的“回頭客”也會介紹新的病友到他這拿藥。
未經國家批準生產、進口的藥物都算假藥
經偵查,被告人馮微、李衡、白靜于2016年12月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,被告人呂林伙同馮微、李衡、白靜在南崗區周邊醫院以分發名片的方式對外銷售索某布韋、達卡他韋等印度版藥品。經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鑒定,涉案的10鐘藥品未經國家批準生產、進口,所以按假藥論處。
經黑龍江廣名會計事務所司法審計,馮微自2016年8月10日幫助呂林銷售印度版索某布韋、達卡他韋等藥品金額為532470元;李衡、白靜自2016年11月3日幫助呂林銷售印度版等藥品金額為人民幣249640元。
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認作出判決,被告人馮微、李衡、白靜未經國家批準,銷售假藥,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。分別判處馮微、李衡、白靜三到十年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被告人呂林另案處理。(哈爾濱新聞網-新晚報)